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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价函〔2022〕3号
各设区市、省管县造价管理(监督)站(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2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企业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数据。凡具有住房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填报,且应报尽报(企业已注销除外),不具有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暂时不填报,待住建部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后,再按要求上报。请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点击“统计调查系统”,原甲级企业通过加密锁,原乙级企业(含2021年新核准暂定乙级)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版,附件1)的要求准确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各企业须按照各地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数据的填写与自校,并将网上数据打印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通过所在市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报送渠道报送至所属设区的市、省管县造价站(处)审核。数据经设区市、省管县造价站(处)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系统中提交上报。
二、企业确保统计数据质量。2021年的统计报表制度仍延用2019版。企业填报人员尤其是第一次填报人员应认真学习年报制度中的指标解释内容,并将报表制度提供给企业财务人员,积极与财务人员沟通,准确理解指标的含义、口径以及注意事项(附件2)后认真填报。数据上报前需与上年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发现异常及时查正,确保数据报送一次性通过。企业填报的数据质量与下一年度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挂钩,请企业重视填报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
三、造价管理机构严格审核把关。各设区市、省管县造价站(处)要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工作,熟练掌握各项指标的含义,理清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合理安排本市企业上报报表的时间,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里的造价咨询企业名单,及时通知到每家企业并落实到位,辖区内有原造价资质的企业应报尽报。认真做好报表的催报、督促企业及时提交上报。接到企业报送的电子报表后,应组织人员依据报表制度(附件1)及注意事项(附件2)进行逐项审核,发现问题一律打回,要求企业及时在系统中修正,重新打印扫描形成电子报表送审。电子报表审核结束后,再通知企业在网上点击上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截止2022年2月28日,企业在系统内仍未上报报表的,一律视为迟报。各市、省管县造价站(处)收齐本辖区企业修订后的报表后需统一编号,连同统计工作总结、上报企业名单(编号、企业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差错登记、是否迟报)、未报企业说明,于2022年2月28日前一并通过OA系统报送至省造价管理总站,争取上报数据一次性通过。省站将做好差错及各市上报情况登记,作为考核各市和企业统计报表完成情况的依据。
四、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各设区市、省管县造价管理站(处)请于2022年1月21日前通过OA系统向省造价管理总站报送统计工作负责人员联系单(见附件3)。
没有加密锁且以前年度没有填报过统计报表的企业、没有加密锁且以前填过但丢失了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于2021年1月26日前向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汇总名单(见附件4)后通过OA系统或QQ群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由省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名单统一生成用户名及密码后反馈到各市造价站(处)。
各地各单位在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造价总站联系(025—51868985、51868993);北京正保技术支持(010—82326699)。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版)
2. 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和审核注意事项
3. 各设区市、省管县工程造价统计报表工作人员表
4. 各设区市、省管县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用户 名、密码申请汇总表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2年1月18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价协
附件1:
《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版)
(见电子稿)
附件2:
2021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
填报和审核注意事项
一、 建造1表中需要注意的指标
因系统中保留了上年填报的企业基本情况,如果企业基本情况有变更的必须重新填报,务必检查指标有没有漏填。
1.指标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需按《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明的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2.指标1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是指企业取得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办理过资质延续或升级的企业必须按新的资质证号和资质等级进行填写;工程咨询资质不等同于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3.指标18:企业首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时间,指企业首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暂定乙级资格证书的时间。
二、建造2表中需要注意的指标和关系
1.指标19:期末企业人员合计是指报告期末,在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注意:设计企业、金融企业只填写与工程造价业务相关的从业人员和行政人员。
2.期末从业人员合计=正式聘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
3.期末从业人员合计≧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师+ 其他注册执业人员。
江苏省2021年开始对二级造价师进行了注册,请根据企业持有二级注册造价师证的人数进行统计填写,注意不能将造价员填入二级注册造价师的人数。
4.各类人员不重复填写,同时拥有一、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只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计数;同时拥有同等级多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只按一项专业类别计数。
5.其他注册执业人员不能漏填,填写企业里除拥有注册造价师以外的其他注册执业人员,不能填造价员。
6.期末从业人员合计≧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
7.注册造价师人数要和2021年底部系统里的造价师人数大体一致。
三、建造3表中需要注意的指标及关系
1.指标76: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总额是指报告期内完成的企业与委托方签订的造价咨询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标的额,一般乘以千分之几的费率得出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不能漏填也不能搞错计量单位。
2.指标77:工程结(决)算审计阶段审减工程造价总额是指在工程结决算审计过程中,结决算减少的工程造价金额,若企业有核增不冲抵。有结(决)算阶段咨询收入的,必须填写这个指标,上年发现不少企业漏填,没有结(决)算阶段咨询收入的,不能填写这个指标。
3.建造3表和建造4表的计量单位都是万元,注意不能填写成“元”。
4.建造3表中的表内关系:
36=37+38+39+40+… …+59;
36=60+61+62+63+64+65;
66=67+68+69+70;
71=72+73+74+75。
四、建造4表中需要注意的指标及关系
1.指标79:工程造价咨询收入是指报告期末企业经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如果招标代理业务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收入计入工程造价咨询收入,那么招标代理收入则要扣除这部分收入。
2.收入指标的填写要不重不漏,同时要注意收入的表内表间关系。
78=79+80;
79=36;
80=66+71。
3.指标88:应付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是填“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而不是余额。上年还发现应付职工薪酬有填成应付未付的,也有漏填的。
4.指标90:固定资产原值不能为“0”。
5.指标94:财务费用 企业有“利息净支出”,财务费用就不可能为“0”。
金融企业的财务费用和利息净支出这两个指标不能填写成银行自己存贷款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相抵后的净值,存贷款的利息收入和支出应分别计入金融企业的收入和成本。
6.指标95:利息净支出 企业只要有银行存款,利息净支出就不可能为“0”。
财务费用应≧利息净支出,财务费用若是负值,那么利息净支出要么和它负的一样多,要么负得更多一些(有金融机构手续费的情况)。
7.指标98:累计折旧 上年发现设立期在2年以上的企业累计折旧填写成本年折旧、本年折旧填写为累计折旧、填写了本年折旧不填写累计折旧等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本年折旧
8.指标102:本年应交增值税不要漏填或比例不对。
附件3:
各设区市、省管县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
工作人员表
单位名称 |
站(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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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造价站(处)分管 此项工作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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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统计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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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各设区市、省管县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
用户名、密码申请汇总表
地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原资质证书编号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备注 |
1、没有加密锁且以前年度没有填报过统计报表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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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加密锁且以前填过但丢失了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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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劳动路1053号燃气服务大楼9层9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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